2.德才兼备,为人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业绩,;
3.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;
4.遵纪守法,勤勉尽责,团结合作,廉洁从业;
5.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;
6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;
7.无违纪、违法或不良执业记录。
2.化学工艺、环境工程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;
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4.助理级工程师及以上;
5.具备5年及以上煤化工水处理生产工作经验,3年及以上技术管理工作经验,有鲁奇炉或合成氨生产工作经历者优先;
6.具备水处理生产工艺、设备管理知识,熟悉水处理车间各岗位操作流程和工艺控制指标,掌握生产作业技能;能够独立解决水处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;
7.无职业禁忌症;
8.特殊优秀者以上条件适当放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