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负责制定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,并监督执行
3、对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、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、经济效益、建设项目预(概)算、决算、大额资金采购的招投标,把现场管控、合同审计、招投标程序纳入监管。
3、对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(内部控制制度、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)的合理、健全、有效性进行监察审计,对其自我防范和纠正错弊的实际效果作出评价。
4、通过对内控体系、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的监察审计,揭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,发现和纠正错误和舞弊,监督制度有效执行。
5、建立离任与岗位异动审计,对公司中层以上及特殊岗位人员,在离职或岗位异动时进行专项审计
5、定期报告并专项报告监察审计结果,揭示企业风险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。
6、实行后续审计,检查并报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效。
任职资格:
1、30-50周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,财务、审计相关专业;
2、五年以上审计、财务从业经历,有环保或化工行业同岗工作经验者优先;
3、熟悉财务管理、税务管理、工程管理、审计管理、风险控制等专业知识,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,综合能力强;
4、基本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,熟悉使用办公软件;
5、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职业素养,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,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。
6、薪资不限,能接受省内出差